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第4号

法规分类:地方法规

法规级次:地方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2-08-02

执行日期:2022-08-02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规范税务执法,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