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发改财金〔2022〕第271号

法规分类:通知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2-02-18

执行日期:2022-02-1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卫 生 健 康 委
  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资委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银保监会
  民航局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