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2021〕第2号

法规分类:地方法规

法规级次:地方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1-06-09

执行日期:2021-06-09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