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步骤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自查整改 | 加强宣传引导,督促涉税中介机构聚焦违规开展税收策划、虚假宣传及广告和歪曲解读税收政策等问题,全面开展自查,对自查存在问题的,于2022年5月底前完成整改。 | 税务部门 | 2022年5月底 |
二、监测研判 | 认真开展涉税中介发布违法违规信息监测工作,加强信息甄别研判;对涉嫌虚假宣传的,将发布主体和发布平台的信息推送给网信和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对涉嫌虚假广告的,将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及发布内容推送给市场监管部门确认处理。 | 税务部门 | 持续推进 |
加强属地网站平台巡查监管,及时将疑似涉税中介服务信息移交至同级税务部门甄别研判。 | 网信部门 | 持续推进 | |
对商业宣传或广告中涉及的涉税中介机构及其涉税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等问题,及时通报同级税务部门甄别研判。 | 市场监管部门 | 持续推进 | |
三、调查处理 | 对涉嫌违规提供税收筹划服务、帮助纳税人偷逃税款或骗取享受税收优惠的涉税中介及相关委托人进行立案查处;对涉嫌歪曲解读税收政策、扰乱正常税收秩序的涉税中介进行查处。 | 税务部门 | 持续推进 |
清理整治属地各类网站平台关于涉税中介服务相关违法违规信息,从严处置严重违反法律的网站平台和账号。 | 网信部门 | 持续推进 | |
依法查处涉税中介从事虚假宣传、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同级税务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持续推进 | |
四、协同管理 | 将属地各类网站平台关于涉税中介服务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处置情况、典型案例反馈至同级税务部门。 | 网信部门 | 2022年9月9日前 |
对经查实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将相关处理结果反馈同级税务部门汇总。 | 市场监管部门 | 持续推进 | |
汇总本辖区工作情况,对查处的违规开展税收策划、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和歪曲解读税收政策的具体案例形成4类清单,以市为单位于2022年9月16日前上报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 税务部门 |
2022年9月16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