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字号:〔2021〕第3号

法规分类:吉林

法规级次:地方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1-09-29

执行日期:2021-09-29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规范税费执法依据,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