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第三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团体名单的公告

发文字号:冀财税〔2021〕第15号

法规分类:地方法规

法规级次:地方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1-05-26

执行日期:2021-05-26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2020年第27号)、《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第三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一、省属社会组织
 
  1  河北省保定国家高新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  河北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3  河北省涿鹿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4  河北省新乐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5 河北省赞皇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6 河北省霸州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7  河北省博野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8  河北省巨鹿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9  河北省大好河山慈善基金会
 
  10河北省中普慈善基金会
 
  二、市、县属社会组织
 
  1  阜平县慈善协会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民政厅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