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办税事项“全市通办”清单》的公告

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1〕第7号

法规分类:地方法规

法规级次:地方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1-12-31

执行日期:2022-01-0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便纳税人办税,减轻办税负担,优化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调整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办税事项“全市通办”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清单》内容,并及时在官方网站公布。
 
  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全市通办”清单>的公告》(2020年第1号)同时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