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对地方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预〔2022〕第56号

法规分类:预算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2-04-10

执行日期:2022-04-1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支持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和采煤沉陷区解决社会矛盾,加快转型发展,按照《中央对地方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办法》(财预〔2022〕55号),现将2022年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下达你省(区、市)。此项补助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12 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项目代码Z155110000001。
 
  省级财政部门要根据本地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和采煤沉陷区转型发展情况和财力水平,合理安排分配转移支付资金,重点向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资源枯竭城市倾斜。纳入补助范围的地方财政部门要加强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制定资金使用及绩效目标方案,切实将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规定的领域和方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财  政  部
  202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