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煤炭进口关税的公告

发文字号:税委会公告〔2022〕第6号

法规分类:进出口税收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2-04-26

执行日期:2022-04-26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为加强能源供应保障,推进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