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征求意见稿)》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发文字号:财会便〔2022〕第12号

法规分类: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2-04-20

执行日期:2022-04-2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有关单位:
 
  2022年3月31日,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征求意见稿)》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征求意见稿)》,向全球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的制定,请贵单位组织对两份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并于2022年6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们。反馈意见请针对两份征求意见稿中所列问题及准则内容,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在整理、汇总和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向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反馈意见。
 
  两份征求意见稿及相关随附文件的英文全文、两份征求意见稿中文译稿可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子频道(kjs.mof.gov.cn)“工作通知”栏目以及会计准则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asc.org.cn)下载。中文译稿仅供参考,请以英文原文为准。后续,我们将陆续更新补充相关中文译稿。
 
  联  系  人:杨星月
 
  联系电话:010-68580743
 
  电子邮箱:yangxingyue@casc.org.cn
 
  财政部会计司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