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31号(关于发布《海关标准编写规则》等3项海关行业标准的公告)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22〕第31号

法规分类:其他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2-03-30

执行日期:2022-10-0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令第140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5号修改),海关总署发布《海关标准编写规则》等3项海关行业标准(标准目录见附件)。本批标准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以上发布标准的文本可通过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站(http://www.tbtsps.cn)标准栏目查阅。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