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文字号:财办会〔2022〕第9号

法规分类: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2-03-25

执行日期:2022-03-25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银保监会办公厅,有关单位:
 
  为规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们研究起草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2年4月29日前将书面意见和电子文本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同时,欢迎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一处  赵劼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100820
 
  联系电话:010-61965108(带传真)
 
  电子邮箱:zhiduyichu@163.com
 
  附件:
 
 
 
  财政部办公厅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