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署级课题“中国海关史”专项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署办史函〔2022〕第3号

法规分类:其他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2-03-09

执行日期:2022-03-09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院校,总署各部门,驻署纪检监察组,各在京直属企事业单位、各驻外机构、各社会团体

 
  根据海关总署党委关于加强海关史研究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深化海关总署承接的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中国海关史”研究,海关总署办公厅拟于近日开展2022年署级课题“中国海关史”专项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唯物史观和正确党史观,突出中国海关史研究的政治性,深入研究中国海关历史发展的重大问题,形成规律性认识,以新中国海关成立前党领导下的红色海关历史和新中国海关发展史研究为申报重点,不断丰富和完善海关历史文化,努力发挥存史、资政、育人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海关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史实支撑。
 
  二、申报题目
 
  (一)揭榜申报。总署办公厅拟定了《“中国海关史”专项研究参考选题》(附件1),有关单位和个人可根据自身研究优势和特长,申请参与1—2项课题研究。
 
  (二)自选申报。有关单位和个人也可围绕“中国海关史”研究申报方向,自行研究提出申报课题题目。自行申报课题题目要主题明确、规范简洁、科学严谨。
 
  三、申报要求
 
  (一)考虑到中国海关史研究课题的特殊性,有关单位和个人既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申报
 
  (二)课题申报须填写《“中国海关史”研究署级课题申报表》(附件2),推荐人及申请单位等选项,海关系统外人员可选填。
 
  (三)申报课题截止时间3月31日。
 
  特此通知。
 
  附件:
 
 
 
  海关总署办公厅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