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9号(关于进口缅甸玉米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22〕第19号

法规分类:其他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2-02-18

执行日期:2022-02-1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缅甸联邦共和国农业、畜牧和灌溉部关于缅甸玉米输往中国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缅甸玉米进口。现将具体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