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瀚宇博德(江阴)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发文字号:国税函〔2005〕第683号

法规分类:企业所得税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5-07-01

执行日期:2005-07-0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瀚宇博德(江阴)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请示》(苏国税发[2005]4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瀚宇博德(江阴)有限公司是2001年在江阴(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多层印刷线路板及相关零部件,属于从事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项目。2004年,该公司实际到位注册资本已达3100万美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2项的规定,同意瀚宇博德(江阴)有限公司从2005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