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21号(关于2022年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公告)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21〕第121号

法规分类:其他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1-12-31

执行日期:2021-12-3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为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纾解企业困难,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以企业内销申报时间为准),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