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植司 综合司 企管司 监管司关于俄罗斯暂停进口我国柑橘类水果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字号:动植函〔2020〕第1号

法规分类:海关规范性文件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0-01-03

执行日期:2020-01-03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2019年12月31日,总署收到俄罗斯兽医和植物卫生监督局通报,称因在我国输俄柚子中检出蛆症异蚤蝇(Megaselia scalaris)、桔小实蝇(Bactrocera dorsalis)等有害生物,俄方将于2020年1月6日起暂停进口我国柑橘类水果。目前,总署正与俄方进行磋商。根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为避免出口企业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关立即将俄方规定通报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并通知出口水果企业,自2020年1月6日起暂停向俄罗斯出口柑橘类水果。
 
  二、请各关按照《动植司 食品局 企管司 监管司关于进一步加强输俄植物产品检疫监管的函》(动植函〔2019〕103 号)的要求,将俄方进境植物检疫规定通报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并共同加强对企业的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俄方规定切实做好产品种植期间有害生物监测、防控以及加工、储运管理。
 
  三、请各关加强企业日常监管和输俄植物产品检疫,同时对装载货物的集装箱、木质包装等进行必要的查验,确保符合俄方检疫要求。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