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第8612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财国合函〔2021〕第7号

法规分类:国际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1-06-07

执行日期:2021-06-07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黄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广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广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支持力度的建议,肯定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对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分析了新形势下广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的困难,并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对我们在新时期做好相关工作具有积极意义。
 
  我部一直积极支持广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以项目为载体,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经验,有效支持了广西经济社会发展。除您建议中提到的已签约项目,目前,广西有多个项目已列入我国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正在进行项目准备,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广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大力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管理程序,在综合考虑广西发展需求与各机构对华合作战略的基础上,继续指导、支持广西与相关机构开展贷赠款项目、知识分享等多方面合作,注重引资与引智相结合,推动广西经济社会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国际财金合作司 010-68552483
 
  财 政 部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