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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264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财教函〔2021〕第50号
法规分类:教科文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1-08-04
执行日期:2021-08-04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薛占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延安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陈列布展和运行经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延安是中国革命的圣地,并多次强调要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把红色江山世世代代传下去。延安红色资源丰富,拥有革命旧址445处,博物馆、纪念馆66处(其中革命类纪念馆30处,馆藏革命文物4.37万件),2020年国家文物局将延安列入革命专题类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全市13个市县区均列入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近年来,延安注重发挥红色资源宣传教育作用,积极打造红色旅游品牌,免费开放参观人次和红色旅游游客数量快速增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中央财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等资金渠道,对延安文化和旅游发展给予特殊考虑和倾斜支持,积极支持延安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等工作。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延安宣传文化相关转移支付资金1.47亿元,其中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5000万元,对延安列入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免费开放名单的14个馆予以补助。中央财政对延安的宣传文化投入总规模在全国位于前列,在西部地区地级市中排名第一。
您在建议中提出,要把延安免费开放的66处革命旧址、博物馆、纪念馆纳入免费开放补助范围并增加安排运转经费,对延安革命纪念馆等8个场馆基本陈列予以补助。我部对此高度重视,会同中央宣传部、国家文物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组成联合调研组专程赴延安调研座谈,推动中央、省、市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对接,发挥多方力量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按照公共文化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属于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中央财政承担对基本运转补助、重点陈列布展项目补助职责。其中,一是基本运转补助,中央财政按照省级馆每年500万元、地市级馆每年200万元、县区级馆每年50万元测算,切块下达给省,由省级财政统筹自有财力
分配
。中央财政2021年已切块下达陕西基本运转补助1.4亿元,经了解陕西省财政拟安排延安约5000万元。二是陈列布展补助,中央财政根据中央宣传部、国家文物局申请情况和展区面积核定,原则上最高补助标准2000万元。中央财政根据中央宣传部建议方案,2021年对延安革命纪念馆的展陈补助按照最高补助标准安排2000万元。三是博物馆改扩建属于基础设施建设,由发展改革委确定具体项目。综上,预计2021年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中将安排延安7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2000万元。
为进一步发挥延安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延安革命纪念馆等红色资源,我部将结合您所提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革命历史类博物馆纪念馆财政保障机制,研究对延安革命纪念馆等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重点予以保障,进一步加大对藏品保护、陈列展览、学术研究、社会教育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陈列布展项目可按规定
申报
,我部将会同中央宣传部、国家文物局予以积极支持。同时,我部将会同中央和省、市有关部门,指导统筹自有财力和中央补助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对免费开放绩效评价优良馆的支持力度,切实把延安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推动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传承弘扬革命传统和革命文化。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财政部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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