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098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财预函〔2021〕第58号

法规分类:预算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1-06-28

执行日期:2021-06-2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舒婷等16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厦门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厦门市是我国5个计划单列市之一,是国际交通的重要枢纽、国际资本的重要聚集地、国际交流交往的重要窗口。近年来,中央财政积极支持厦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转移支付方面。经统计,“十三五”时期,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厦门市各项转移支付资金315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6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47亿元。特别是,考虑厦门市实际情况积极给予特殊支持。例如,为支持厦门市承办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活动,2017年一次性安排补助资金8亿元,由厦门市统筹用于会议和活动场所改造、重点区域环境提升、城市建设和重大安保设施建设等。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完善转移支付办法,结合财力水平不断加大对厦门市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厦门市更好更快发展。
 
  二是地方政府债务方面。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一直体现正向激励原则,对财政实力强、举债空间大、债务风险低、债务管理绩效好的地区多安排,对财政实力弱、举债空间小、债务风险高、债务管理绩效差的地区少安排或者不安排。2020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下达厦门市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306亿元,较上年增加170亿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厦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202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已下达厦门市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290亿元。下一步,在测算分配以后年度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时,财政部将认真考虑你们的建议,结合厦门市财力状况、债务风险和项目需求等情况,兼顾稳增长和防风险需要,积极予以支持。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预算司 010-68553928
 
  财  政  部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