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227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财预函〔2021〕第90号

法规分类:预算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1-06-28

执行日期:2021-06-2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吴明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中央直达资金对贵州省市县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中央继续实施特殊转移支付机制
 
  2020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真正发挥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财政赤字规模比2019年增加1万亿元,同时发行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上述2万亿元全部转给地方,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主要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包括支持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扩大消费和投资等。特殊转移支付是在特殊时期作出的特殊安排,在财政运行恢复正常后,不宜再安排特殊转移支付。
 
  下一步,财政部将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分配、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将更多资金投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财力相对较弱的地区,缓解地方支出压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财力性补助在直达资金中的占比,弥补市县基层财力缺口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2021年实行直达管理的资金增至2.8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1万亿元。包括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直接用于基层财力保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基本民生保障资金以及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等具备条件的专项转移支付,基本实现中央财政民生补助资金全覆盖。今年以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认真实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快把资金落到基层和单位,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更好发挥惠企利民作用。截至3月底,中央财政已提前下达贵州省直达资金预算指标856.30亿元,全省已形成支出329.71亿元,占中央财政已下达的38.5%,有力支持做好“三保”工作、落实惠企利民政策。
 
  下一步,财政部将不断完善直达资金管理机制,进一步扩大直达资金覆盖范围,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更好发挥地方在预算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增强地方自主性和灵活度。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预算司  010-68553928
 
  财 政 部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