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546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财资环函〔2021〕第40号

法规分类:其他财政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1-06-29

执行日期:2021-06-29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刘远等17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先将福建省九龙江流域纳入中央财政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央财政高度重视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部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对福建省生态保护修复给予了大力支持。特别是在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方面,我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经国务院批准,2021年中央财政启动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由省级政府统一规划、统一组织项目申报。福建省组织申报了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我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竞争性评审。根据竞争性评审结果,已将福建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纳入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范围。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
 
  010-61965089
 
  财  政  部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