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告2021年第24号 关于废止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文字号:商务部公告〔2021〕第24号

法规分类:部令公告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商务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1-09-01

执行日期:2021-09-0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商务部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商相关联发部门同意,决定废止5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现予以公布。
 
 
  商务部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