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告2021年第22号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共中央〔2021〕第22号

法规分类:部令公告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商务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1-08-26

执行日期:2021-08-26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加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的要求,推动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提质扩容,带动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商务部、中央宣传部会同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国家文化出口基地认定工作。经地方申报、第三方专业机构基础评价、专家评审、有关部门复核和公示等程序,现认定北京市东城区等16个行政区(功能区)为第二批国家文化出口基地。
 
  国商务部 宣传部 文化和旅游部 广播电视总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