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对地方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预〔2021〕第84号

法规分类:预算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1-07-08

执行日期:2021-07-0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引导地方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生态功能重要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按照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现将2021年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此项补助列入“1100226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项目代码Z135110079002。
 
  省级财政部门要根据本地财力情况,制定省对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将相关资金落实到位。基层政府要将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财政部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