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令2021年第3号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发文字号:商务部令〔2021〕第3号

法规分类:部令公告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商务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1-07-23

执行日期:2021-07-23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2021年8月26日起施行。
 
  部长 王文涛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