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53号(关于进口卢旺达干辣椒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

发文字号:总署公告〔2021〕第53号

法规分类:其他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1-07-08

执行日期:2021-07-0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卢旺达共和国农业和动物资源部关于卢旺达干辣椒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允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产的、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卢旺达干辣椒进口。现将进口卢旺达干辣椒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