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资环〔2021〕第42号

法规分类:企业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1-06-02

执行日期:2021-06-02

法规效力:全文失效

截止日期:2022-04-11

根据《关于印发 〈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28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为加强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使用管理,我们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  政  部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