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分析司关于增设泉州石湖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和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的复函

发文字号:统计函〔2021〕第43号

法规分类:海关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1-06-07

执行日期:2021-06-07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厦门海关:
 
  《厦门海关关于申请增设泉州石湖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经济区划代码的函》(厦关统便函〔2021〕303号)收悉。经研究,我司同意增设泉州石湖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并配套增设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具体办法如下:
 
  一、泉州石湖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为“3511W”。其中,第一、二位“35”代表福建省;第三、四位“11”代表泉州石湖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的泉州石狮市;第五位“W”代表保税物流中心。
 
  该代码用于泉州石湖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企业海关注册编码(10位数)前5位,以及申报境内目的地/货源地。
 
  二、泉州石湖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为“351199W1”。其中,第一至四位代码与海关国内地区代码一致;第五、六位“99”无特定含义;第七位“W”代表保税物流中心;第八位“1”代表经济区划片区顺序号。
 
  该代码用于泉州石湖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企业在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企业信用信息调查子系统中“特殊贸易区域”栏目中赋码。
 
  三、上述新增国内地区代码和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于2021年7月1日起施行,请你关注意及时接收综合业务司下发的参数维护通知。
 
  四、泉州石湖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行政区划为泉州石狮市,行政区划代码为“350581”。请你关注意接收企管司维护的JC系统参数,确保10位数海关企业编码注册的准确性。
 
  特此复函。
 
  统计司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