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名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办规计〔2021〕第173号

法规分类:工作通知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1-06-02

执行日期:2021-06-02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财政厅(局):
 
  根据《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关于开展2021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的通知》(规计计函〔2021〕16号)有关要求,水利部、财政部对省级水利、财政部门联合报送的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推荐县、候补县的实施方案,委托第三方组织技术专家开展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了纳入中央财政支持的2021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名单(见附件)。
 
  请相关省级水利部门指导试点县对照审查意见,逐条完善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后的实施方案由省级水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程序审批,并报送水利部、财政部备案。水利部将对试点方案完善和采纳审查意见的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修改。同时,请相关省级水利部门指导督促试点县同步开展前期工作,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完善相关制度,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建设任务。
 
  附件:2021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名单
 
  水利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