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商场创建 评价指标(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商办流通函〔2021〕第186号

法规分类:工作通知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商务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1-05-25

执行日期:2021-05-25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有序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进一步指导各地加强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商务部按照《商务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商场创建实施工作方案(2020-2022年度)>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9〕417号)要求,对照《绿色商场》(GB/T 38849-2020)国家标准,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形成《绿色商场创建评价指标(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工作中有关情况及意见建议请及时报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
 
  联系人:李一卿 孟琛
 
  电 话:010-85093815 85093765
 
  传 真:010-8509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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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办公厅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