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5号——财政部关于废止《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的决定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21〕第105号

法规分类:财政部令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1-03-29

执行日期:2021-01-0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关于废止<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21年3月19日由财政部2021年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财政部部长:刘昆
  2021年3月29日
 
财政部关于废止《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了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做好有关制度调整后的衔接工作,决定废止《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86〕财预第228号)
 
  本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