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28号(关于进口阿尔巴尼亚蜂蜜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发文字号:总署公告〔2021〕第28号

法规分类:其他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1-03-31

执行日期:2021-03-3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阿尔巴尼亚共和国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关于输华蜂蜜的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阿尔巴尼亚蜂蜜进口。现将进口阿尔巴尼亚蜂蜜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