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1号(关于发布《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海关通关须知》的公告)

发文字号:总署公告〔2021〕第11号

法规分类:其他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1-01-27

执行日期:2021-01-27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为支持我国举办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海关总署研究制定了《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海关通关须知》(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