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所罗门群岛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发文字号:税委会公告〔2021〕第1号

法规分类:进出口税收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1-01-18

执行日期:2021-01-1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按照我国给予最不发达国家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有关承诺,根据我国与所罗门群岛换文情况,自2021年2月1日起,对原产于所罗门群岛的97%税目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97%税目产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1)》(税委会公告〔2020〕11号)特惠税率栏中标示为“受惠国LD”的8097个税目、“受惠国1LD1”的184个税目,共计8281个税目。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