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34号(关于进口越南凉粉草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发文字号:总署公告〔2020〕第134号

法规分类:其他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0-12-28

执行日期:2020-12-2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关于越南凉粉草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越南凉粉草进口。现将具体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进口越南凉粉草植物检疫要求.docx

  海关总署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