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30号(关于废止《棉与聚酯混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号:HDB/FZ100-2012)等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第130号

法规分类:其他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0-12-17

执行日期:2021-02-04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自2021年2月4日起,《棉与聚酯混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号:HDB/FZ100-2012)等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见附件)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3项废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列表.doc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