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教〔2020〕第185号

法规分类:教科文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0-10-30

执行日期:2020-10-3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现提前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项目代码:Z195110010019),详见附件。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应按照《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00号)要求,做好2021年预算分解下达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切实发挥省级统筹作用,加大对贫困地区支持力度,巩固消除城镇“大班额”成果,继续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要做好与发展改革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等各渠道资金的统筹和对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缺位。要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提前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表

  财政部 教育部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