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的公告

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第17号

法规分类:税收征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0-10-30

执行日期:2021-01-0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发布,2019年第43号修改)的附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