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工会会计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文字号:财会便〔2020〕第69号

法规分类: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0-10-20

执行日期:2020-10-2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中华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工会组织财务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工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我们起草了《工会会计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0年11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和电子文本反馈我司。同时,欢迎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一处 刘铮  杨海峰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100820

  电话:010-68552529/68552898

  传真:010-68552531

  电子邮件:zhiduyichu@163.com

  附件:

  1.工会会计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

  2.关于《工会会计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财政部会计司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