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业务司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口岸个人安全防护规范》等3项海关技术规范应急立项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综合函〔2020〕第105号

法规分类:海关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0-09-01

执行日期:2020-09-0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保障口岸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保护疫情防控人员健康安全,指导工作人员规范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根据卫生检疫工作需要,现下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口岸个人安全防护规范》等3项海关技术规范应急立项计划(详见附件)。

  请项目承担单位高度重视,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请卫生检疫海关技术规范专业技术委员会加强对项目制订过程的指导,保障项目质量。

  特此通知。

  附件:3项海关技术规范应急制定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