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8号(关于发布《进出口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取样法(自动取样法)》等58项行业标准的公告 )

发文字号:总署公告〔2020〕第98号

法规分类:综合类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0-08-27

执行日期:2020-08-27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现发布《进出口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取样法(自动取样)》等58项行业标准(目录见附件)。《进出口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取样法(自动取样)》(SN/T 0975—2000)等9项被代替标准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本次发布的标准文本可通过海关总署网站查阅(http://zhs.customs.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 进出口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取样法(自动取样)》等58项行业标准目录.xls

  海关总署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