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会计师事务所质量评估和分级分类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文字号:财会便〔2020〕第37号

法规分类: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0-06-10

执行日期:2020-06-1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促进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树立质量发展导向,我们起草了《会计师事务所质量评估和分级分类办法(征求意见稿)》及相应指标与标准。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意见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司。

  感谢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  财政部会计司注册会计师处  薛杰  杨国俊

  联系电话:010-68553012   010-68552532

  传真:    010-68552535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100820

  电子邮箱:xuejie@mof.gov.cn

  附件:

  1.《会计师事务所质量评估和分级分类办法(征求意见稿)》

  2.会计师事务所质量评估和分级分类指标与标准

  财政部会计司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