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0号(关于进口印度尼西亚火龙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发文字号:总署公告〔2020〕第70号

法规分类:其他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0-05-23

执行日期:2020-05-23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印度尼西亚火龙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检疫要求的印度尼西亚火龙果进口。现将进口印度尼西亚火龙果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印度尼西亚火龙果植物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20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