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关于增设南京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和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的复函

发文字号:统计函〔2020〕第20号

法规分类:海关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0-04-24

执行日期:2020-04-24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南京海关关于申请增设南京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和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的函》(宁关统函〔2020〕135号)收悉。经研究,我司同意增设南京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并配套增设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具体办法如下:

  一、南京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为“3201W”。其中,第一、二位代码“32”代表江苏省;第三、四位代码“01”代表南京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的南京市;第五位代码“W”代表保税物流中心。

  该代码用于南京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企业海关注册编码(10位数)前5位,以及申报境内目的地/货源地。

  二、南京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统计经济区划代码为“320199W1”。其中,第一至四位代码与海关国内地区代码一致;第五、六位代码“99”无特定含义;第七位代码“W”代表保税物流中心;第八位代码“1”代表经济区划片区顺序号。

  该代码用于南京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企业在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企业信用信息调查子系统中“特殊贸易区域”栏目中赋码。

  三、上述新增国内地区代码和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于2020年5月6日起施行,请你关注意及时接收综合业务司下发的参数维护通知。

  四、南京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行政区划为南京市溧水区,行政区划代码为“320117”。请你关注意接收企管司维护的JC系统参数,确保10位数海关企业编码注册的准确性。

  特此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