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五批)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第18号

法规分类:车船税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0-04-28

执行日期:2020-04-2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确定了《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五批)》,现予以公告。

  附件: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五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