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018〕第48号

法规分类:部令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8-07-02

执行日期:2019-01-0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经2018年6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原化学工业部1997年3月10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原化学工业部令第12号)同时废止。

  部长  苗圩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