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5号(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缓税利息的公告)

发文字号:总署公告〔2020〕第55号

法规分类:加工贸易保税监管类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0-04-14

执行日期:2020-04-14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为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纾解企业困难,促进稳就业、稳外贸、稳外资,经国务院同意,自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企业内销申报时间为准),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