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关于申请增加海口美兰机场出境免税店监管仓库面积的函》(中免〔2018〕58号)收悉。经研究,并经海口海关实地考察,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增加海口美兰机场出境免税商店监管仓库面积,具体位置为海口美兰机场出境隔离区内原监管仓库旁边,新增面积45平方米。新增面积后的监管仓库面积合计为114平方米。
增加面积后的免税品监管仓库应当经海关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免税品入、出库等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2号)及海关有关规定。
特此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