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中免海口美兰机场出境免税商店监管仓库增加面积事宜的复函

发文字号:署监函〔2018〕第176号

法规分类:海关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8-05-19

执行日期:2018-05-19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你公司《关于申请增加海口美兰机场出境免税店监管仓库面积的函》(中免〔2018〕58号)收悉。经研究,并经海口海关实地考察,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增加海口美兰机场出境免税商店监管仓库面积,具体位置为海口美兰机场出境隔离区内原监管仓库旁边,新增面积45平方米。新增面积后的监管仓库面积合计为114平方米。

  增加面积后的免税品监管仓库应当经海关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免税品入、出库等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2号)及海关有关规定。

  特此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