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分析司关于同意增设威海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的函

发文字号:统计函〔2018〕第52号

法规分类:海关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8-10-11

执行日期:2018-10-1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青岛海关:

  你关《关于申请增设威海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的函》(青关统函〔2018〕351号)收悉。经研究,我司同意增设威海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具体办法如下:

  一、威海综合保税区北区国内地区代码为“37106”。其中,第一、二位代码“37”代表山东省;第三、四位代码“10”代表威海综合保税区北区所在的威海市市辖区;第五位代码“6”代表综合保税区

  二、威海综合保税区南区国内地区代码为“37266”。其中,第一、二位代码“37”代表山东省;第三、四位代码“26”代表威海综合保税区所在的威海市文登区;第五位代码“6”代表综合保税区

  三、原威海出口加工区国内地区原代码“37105”保留至2019年3月31日,请你关在此日期前完成企业备案、电子账册、通关业务转换等工作。

  四、上述代码用于威海综合保税区企业海关注册编码前5位,以及申报境内目的地/货源地。

  五、新增国内地区代码于2018年10月22日起施行,请你关注意及时接收综合业务司下发的参数维护通知。

  特此复函。

  统计司
  2018年10月11日